在线律师:翟启尧(江苏熙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小姐:我在我父母的资助下购买了一套房子,产权人是我的名字,现在我要和我男朋友结婚,未来也会一起住在这个房子里,我想知道,如果有一天我们离婚了,这套房子会不会被算作夫妻共有财产,我该怎样维护我的权益?
翟律师:你的房产是在婚前个人购买的,所以是你个人财产,如果发生离婚该房产不会作为夫妻共有财产。如果你的房产还有按揭贷款未还完,在你们婚姻期间要继续还银行贷款,那么如果离婚,婚内所还贷款的一半应该返还给你的丈夫,并且还要承担同期银行贷款利息。
周先生:我公司是做农药生意的,我和一家园林公司签订了合同,向对方公司提供农药。现在对方公司拖欠我半年的农药款,我向对方索要时,对方提出我的农药有小部分有质量问题,让我承担他们的赔偿责任。我如果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付合同款,法院是否会帮助对方让我承担质量赔偿呢?
翟律师:你公司可以基于合同和送货的事实起诉对方,向对方索要农药款并要求对方支付拖延利息,对方公司如果认为你公司提供给他们的农药有质量问题,可以就该有质量问题的农药价款进行抗辩。如果对方公司要主张有质量问题的农药对农产品造成了损害,对方公司应该提起反诉,并要提供证据证明有损害事实的发生,还要提供证据证明损害事实是由你公司提供的农药的质量问题造成的。如果对方公司不提起反诉,在你公司起诉对方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是不涉及你赔偿他损失的争议的。
10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接听《律师在你身边》热线(025)96096-1-1的是江苏钦友律师事务所的马涛律师